長沙市111家排污單位簽訂環境安全責任書
2008-08-05 何坤 汪成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長沙電 長沙市環保局通過環境安全隱患排查,確定了全市環境安全重點監控單位111家,簽訂了目標責任書,要求各單位完善和落實環境應急預案和相關處置措施,一旦發生異常情況或事故,應在第一時間上報環保部門,同時採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應急處置措施,減少環境污染和影響。
長沙市環保局負責人介紹,對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按照事故級別,一般(較大)、重大(特大)事故分別以所造成的直接損失的20%或30%計算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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