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啟用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
    2008-08-01    記者:徐旭忠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重慶7月31日專電 記者從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為了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重慶市對舊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豐富,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從8月1日起正式啟用。
  從8月1日起,重慶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建築面積標價與套內建築面積標價兩種方式並行,開發商在分佈擬售商品房價格時,應將兩種方式的價格同時公布。房地産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簽訂合同時,買賣雙方要對商品房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單價、套內建築面積單價在合同中進行約定,並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和套內建築面積單價作為面積誤差的處理依據。實行兩項價格指標,有利於廣大購房者全面掌握市場真實商品房價格信息。
  據了解,重慶市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存在諸多亮點。如舊版商品房買賣合同只約定樓層層高,沒有約定樓層凈高,導致糾紛不斷。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要求買賣雙方對商品房的層高、凈高進行約定,並對層高、凈高進行了釋義。同時,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開發商沒有按時辦按揭將賠款;延期交房和延期付款賠償比例對等,明確購房者延期付款的賠付比例不能高於開發企業延期付款的賠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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