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尖峰用電價格將上浮70% 居民用電不變
2008-06-17 高立聯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濟南電 從日前召開的山東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調整會議上獲悉,自2008年6月10日抄見電量起,山東省將開始執行新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工廠、商業、辦公區域、經營場所等高峰用電,最高將按基礎電價上浮70%。但居民生活和農業用電不在調整範圍內。
據介紹,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是根據負荷曲線特性,把一天劃分為不同的時段,並對不同時段的用電執行不同的電價。實行分時電價,可以發揮電價的調節作用,鼓勵用戶調整用電負荷,削峰填谷,合理用電,提高社會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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