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高表示:受災房屋貸款損失應由多方分擔
    2008-05-26    記者:李延霞 羅沙 劉琳    來源:經濟參考報
  新華社電 就地震災區群眾住房按揭貸款償還問題,花旗銀行中國區首席經濟學家沈明高日前表示,受災房屋貸款損失應採取分擔方式比較合理。
  沈明高表示,對政府來説,可以從災後重建的角度提供一部分補貼資金,或者免除銀行一部分稅收,以及允許銀行衝銷部分壞賬。他認為,銀行不可能免除所有受災群眾的債務,但對未來有償還能力的借款人來説,應該給其休養生息的機會,比如在災後重建的過程中給其提供住房,並把其未來的資金流用來還債。而對完全沒有償還能力的貸款人,這些人本身就應該被納入救助的行列,完全或部分免除其債務。
  在國外,自然災害帶來的償債能力風險通常可由貸款保險來分散,而在我國目前尚未有這樣的險種,而且現有的房貸險也沒有把地震災害包括在內。對此,沈明高認為,我國應盡快著手建立巨災保險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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