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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07 記者:張毅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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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布2008年第29號公告,發布第164批經審查批准的汽車、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生産企業及産品,其中包括一批混合動力和燃料電池動力新能源車型。 新能源汽車是指使用除汽油、柴油以外所有其它能源的汽車,包括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氫能源動力汽車等。 按照中國現行政策,對機動車實行生産許可管理,所有車型必須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審查批准,才能生産和銷售。 此次批准的新能源汽車包括上海大眾的一款燃料電池轎車,一汽集團和上海通用各一款混合動力轎車,以及東風、長安和北汽福田的四款混合動力客車。 在此之前,國家已經批准的新能源汽車有一汽豐田生産的混合動力轎車普銳斯,長安汽車生産的混合動力轎車傑勳,以及東風汽車生産的混合動力公交車等。 國産新能源汽車目前進入市場銷售的只有一汽豐田生産的普銳斯,由於價格昂貴,兩年來只銷售了2000多輛。 在剛剛閉幕的北京車展上,國內汽車廠家推出大量自主研發的新能源汽車,它們將陸續進入國內市場。由於自主品牌廠家的研發費用和成本相對較低,這些新能源汽車的市場售價也會相應較低,將有助於新能源汽車較快進入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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