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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25 本報記者:王英誠 趙葉蘋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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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藍天,綠樹紅花,高樓林立……當世界各地的游客漫步在海南島上時不會想到,在十年前,這裡還是擁有數百幢“半拉子”工程,處處可見“爛尾樓”的不景氣之地。 作為全國三大房地産積壓重災區之一,海南省經濟曾經飽受房地産泡沫經濟的惡劣影響。這裡用了整整8年時間處置積壓房地産,消除泡沫,並最終迎來了房地産市場新的春天。 海南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的開發建設中,由於新設省級經濟特區的感召和優惠政策的吸引,投資商雲集海南,資金流向海南,一舉形成了房地産集中開發、四面開花的熱潮。但是,由於當時規劃調控能力薄弱,市場管理措施不到位,致使炒地皮、炒項目、炒樓花等不正當經營行為氾濫成災,形成了海南省瘋狂發展的房地産泡沫。 當泡沫破裂之後,畸形的海南房地産市場由表面興盛急轉低迷衰落,留下三大突出問題:一是455萬平方米的空置商品房長期無人問津;二是原規劃報建1631萬平方米的停緩建工程(俗稱爛尾樓)四處林立;三是2.38萬公頃被圈佔的建設用地長期閒置荒蕪。這三大問題長期存在,使社會生産面臨資金、債務、土地資源三大桎梏,海南的經濟發展受到嚴重約束。 為徹底解決海南省的房地産積壓問題,1999年7月15日國務院批准的《處置海南省積壓房地産試點方案》,從基本原則、方法步驟、政策措施到實施計劃都做出了切實可行的規定,並且又於2002年批准了《處置海南省積壓房地産補充方案》。 1999年至2000年,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均在海南設立了處置工作機構,全面開展追債確權工作。海南聯合資産管理公司承接金融機構賬面權益價值為23.21億元的不良金融資産,積極參與追債確權和處置工作。 為了啟動長期低迷的房地産銷售市場,鼓勵積壓的普通商品房經批准轉化為經濟適用房限價出售,國家用返還土地出讓金的形式給予補貼。中央財政先後給予海南省5億元專項補助,用於返還積壓普通商品房轉化為經濟適用房限價銷售後的土地出讓金。 産權人沒有能力在政府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處置的停緩建工程,經協商簽約,由海南各市縣政府指定的處置機構採取現值評估、拍賣招商的形式代為處置。海口市政府指定的處置機構先後代為處置131宗停緩建工程,總規劃報建面積達417萬平方米,解決了産權人無力復工或法院長期查封的難題。 經過不斷艱苦的努力,海南省終於成功處置了積壓房地産的各項歷史遺留問題,房地産市場得到復興。以三亞市為例,2008年1月份,三亞市房屋銷售價格指數為108.9,新建房住宅均價為每平方米8416.5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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