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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28 本報記者:王炳坤 陳光明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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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讓自家通暖氣,得先為別人欠下的取暖費“買單”;夏天買的二手房,到冬天才知道供暖效果不好……記者日前從遼寧省鞍山市房産交易市場獲悉,由於供暖問題帶來的二手房交易糾紛,近期正呈增多趨勢。 鞍山市民徐亮今冬就遇到了供暖麻煩:去年春天買二手房時,賣主一再保證不欠取暖費;而等入冬要交取暖費時,徐亮才知道取暖費已經欠了好幾年。要想通暖氣,必須把欠費補齊。雖然經徐先生反復協調,原先的賣主最終補交了欠費,但這件事還是讓他很鬱悶。 鞍山市民張穎去年夏天購買一套二手房,交易時房主稱房屋供暖效果非常好,根本不用擔心。結果到了冬季,房屋的供暖質量不過關,雖説由供暖公司負責,但是她為此挨凍不説,還因為協調供暖問題浪費了不少精力。 鞍山市房産交易市場工作人員介紹,多數人在購房時,一般都重點考慮價格、格局、地理位置、周邊配套設施等因素,卻往往忽視供暖問題。很多人認為對於房價來説,取暖費只是一筆小數目,然而他們忽略了這是每年都要發生的一個長期費用。另外,供暖質量也很容易給人們帶來困擾。 業內人士提醒,為了避免二手房交易後的供暖糾紛,交易前買方應該到供暖公司查詢房屋是否欠費,同時最好向周圍鄰居了解供暖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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