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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2 記者:江時強 李志暉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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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三峽工地6月11日電
記者從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獲悉,“十一五”期間,三峽電站發電量將達到3707.7億千瓦時,這些電能的消納方案已獲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
“十一五”期間,三峽電站發電量分配計劃為:華中電網1430.3億千瓦時(其中重慶100億千瓦時),華東電網1520.7億千瓦時,南方電網756.7億千瓦時。三峽電價仍按照“送電到省的落地電價,原則上按照受電省市電廠同期平均上網電價水平確定,並隨受電省市平均電價水平的變化而浮動”的原則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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