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將加大中低價位商品房土地供應
    2007-05-09    記者:郎秋紅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吉林省近日就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作出了嚴格規定,加大了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土地供應,同進嚴格了房地産開發用地管理。
  吉林省在規定中要求各城市盡快編制年度用地計劃,優先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應,其年度供應量不得低於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土地供應在限套型、限房價的基礎上,採取招拍挂方式供應土地。停止別墅類房地産開發項目土地供應,嚴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應。
  規定同時要求各城市加大對閒置土地的清理和處置力度,堅決打擊各類囤積土地的行為。對超出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依法從高徵收土地閒置費,並責令限期開工、竣工。對雖按照合同約定日期動工建設,但開發建設面積不足1/3或投資額不足1/4,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一年的,按閒置土地處置。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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