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排污費逐步提高到治污全部成本
    2007-04-05    記者:劉錚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4月4日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4日發布的一份報告指出,力爭“十一五”期間把二氧化硫排污費徵收標準逐步提高到治理污染全部成本水平。
  “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準偏低,不能彌補污染治理成本,不利於污染物的治理和減排,造成企業違法成本低,不利於調動企業治污積極性。”價格司報告坦言。
  價格司報告提出,按“誰污染誰付費”原則,推進環境污染外部成本內部化,二氧化硫排污費徵收標準力爭在“十一五”期間逐步提高到治理污染全部成本水平。其它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準,也要適時調整。
  目前,我國二氧化硫排放量居世界前列,主要涉及火電、鋼鐵、有色冶金、化工、焦炭等行業,造成50%以上的城市出現酸雨。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06年我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2594萬噸,同比增長1.8%。
  價格司報告指出,各級環保部門應嚴格核定排污量,並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徵收標準計徵排污費,不得降低排污費徵收標準或擅自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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