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資源産品價格上漲開始?
北京天然氣漲價
    2007-04-02    本報記者:李新民 王莉    來源:經濟參考報

  於去年底聽證會上通過的北京民用天然氣漲價方案,在今年4月1日成為現實。根據漲價方案,全市民用天然氣由1.90元/立方米調整為2.0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調0.15元,上漲幅度7.9%;同時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調整聯動機制。

今年資源産品價格改革露出“冰山一角”?

  業內人士認為,北京天然氣漲價方案露出今年能源資源産品價格改革的“冰山一角”。一份由國家權威部門制定的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方案透露,環境治理成本和資源枯竭後的退出成本將計入油、氣、水、電、煤等産品定價中,這意味着我國的資源産品即將迎來新一輪價格上漲。而北京民用天然氣的“下游價格調整聯動機制”的推出,標誌着新一輪能源資源産品價格改革模式的形成。
  人們注意到,早在2005年,國家發改委處理長期以來的煤炭與電力上下游兩大行業之間的價格爭端時,便開始嘗試“煤電價格聯動”政策;去年底,在着手國內成品油價格體系改革時,又悄然推進了“原油加成本”成品油定價新機制,此類能源資源性産品價格調整的核心內容都在遵循“上下游價格聯動”的游戲規則。
  據了解,對此次北京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有關部門給出了三大理由:一是天然氣供需矛盾突出;二是天然氣價格明顯低於其他可替代能源價格;三是國家上游氣價的調整對北京市燃氣企業經營壓力較大。北京市民對此給予極大理解,在去年12月22日舉行的北京天然氣調價聽證會上,近九成的民意代表同意漲價。
  作為全國第一個實現燃氣管網天然氣化的大型城市,北京天然氣用量居全國各大城市之首,且呈現逐年增長之勢。按北京市燃氣集團去年購入天然氣量35.9億立方米計算,此次漲價將使全市天然氣消費者每年總計多支付近5.4億元。

“價格調整聯動機制”意味隨時漲價?

  然而,更受人們廣泛關注的是調價方案中同時推出的“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調整聯動機制”的政策。按此聯動方案,天然氣銷售價格隨着出廠價格漲跌同時間、同方向調整,調整的額度按聯動公式計算。也就是説只要天然氣上游供應商價格調整,下游銷售價格將按照聯動公式相應進行調整。
  一位長期關注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的業內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目前掌握能源資源産品生産的多為國有壟斷企業,如果均採取“上下游價格調整聯動機制”來疏導價格,實際上是在保護上游壟斷企業的利益,這必將引起社會公眾的不滿。比如,針對前不久&&的“原油加成本”的新成品油定價機制,就被認為是將此前政府給煉化企業的“明補”變為社會公眾給煉化企業的“暗補”。
  還有人擔心,國有壟斷企業冗員眾多、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等諸多問題,可能會以“上下游價格聯動”方式傳導給下游消費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産業經濟研究部部長馮飛由此認為,民用天然氣、電力等公用行業要走出“投資靠政府、運行靠補貼、虧損靠漲價”的怪圈,不能指望提價扭虧。

價格調整以後可以不再聽證?

  同時,還有專家對“上下游價格調整聯動機制”的具體實施&&&&擔憂。中國社科院新聞所的肖重斌説,所謂價格調整聯動機制,説白了就是隨行就市。如果上游價格調整了,居民家用的天然氣價格就隨之變動,調整的額度按聯動公式計算。這是否意味着民用天然氣的價格調整以後可以不再聽證?據了解,在去年7月1日的全國大面積居民用電價格的調整中,絕大多數省市就沒有舉行公開聽證。
  “北京市在天然氣調價方案中雖然宣布建立‘上下游價格調整聯動機制’,但這並不意味着以後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可以不舉行聽證會。按照法律規定,凡是制定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産品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的調整,都必須召開公開聽證。”國家發改委權威能源研究專家周大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隨着我國能源資源的日益緊張和節能形勢的日趨嚴峻,‘讓價格杠桿起作用’是必要的,但推進價格機制改革還必須依法進行,不能也不會侵害群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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