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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合一”帶來多方面體制突破
由於實現了所有權、經營權和採礦權“三權合一”,煤炭企業在真正意義上成了資源和資産的控制者。“繳了資源價款,資源給咱劃定,採礦權人也是我們投資人的,這回吃了‘定心丸’,煤礦真正是我們的了!”鄉寧縣幾位個體煤礦主對記者“揚眉吐氣”地説,“咱得當自家的光景過!”産權敲定大大刺激了小煤礦改革採煤方法的積極性。據記者了解,僅臨汾市就投入了60億元進行採煤方法改造。山西省鄉寧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劉波説,産權改革從根本上解決了浪費資源問題,小煤礦回採率提高了一倍多,煤礦開始科學規劃、合理開採。
山西省的煤礦採礦權改革,突破了過去行政無償劃撥制度下形成的煤炭企業“資源畫地為牢,資産無法作價”的困境。不少有識之士苦心構想的“煤炭資源資産化、採礦權利股份化、企業經營集團化”開始變成現實。山西省煤炭工業局局長王守禎説:“我省的煤礦經營集團化勢頭明顯加快,晉城市將36個地方骨幹礦井的資源整合,以産權為紐帶,以銷售為龍頭組建了産能達2250萬噸的山西太行山無煙煤發展集團公司。我省將在幾年內改造建成一批年産120萬噸、90萬噸和60萬噸的機械化礦井。”
在明晰煤礦採礦權基礎上的産權交易趨於活躍。據記者了解,不僅山西省內的國有大型煤炭企業與地方中小煤礦的資源實現了整合,國內其它省份有實力的能源集團也作為戰略投資者,在山西部分煤炭主産縣進行收購和兼併,成立了煤電、煤化一體的企業集團。比如山東省魯能集團就在山西省懷仁縣等地並購了一些中小煤礦。到2006年年底,山西省的煤礦總數在2005年的基礎上將減少30%。
“十一五”期間,山西70%至80%的煤炭産量要來自年産百萬噸的大礦。“山西省的採礦權改革,為我國三年解決小煤礦問題提供了十分有意義的思路。”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長董繼斌説。
煤炭資源有償使用還在國有資産管理體制上取得了歷史的突破。山西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王清憲認為:“國有資産包括地上的資産,還包括地下的資源,長期以來十分龐大的煤炭資源無價格,産權歸屬不明確,不能完全進入要素市場;採礦權改革使資源有了價格成為商品,産權有了明確的邊界,從而能無障礙地進入市場配置。這是國有資産管理的重大變革。”
煤礦産權明晰後,大量中小煤礦的實際控制人從後&走到了前&,成了名副其實的法人代表,這從法律上確立了他們的民事權利與民事責任。“政府的監管從此可以直達監管對象,不會被那些‘名義礦長’、‘挂名法人代表’從中迂迴架空。煤礦的安全責任主體明白地進入政府視線。”山西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鞏安庫説。
山西省以資源有償化使用為核心的採礦權改革,也推進了煤炭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改革步伐,“收取資源價款是煤炭資源成本完全化、外在成本內在化的關鍵一步。”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長董繼斌認為,“資源價款計入煤炭成本通過市價收回,會逐步使煤炭企業具備自我積累功能,為企業後續發展積累資金。”
“試點後遺症”值得警惕
山西省的採礦權改革在臨汾市試點工作一年多,由於操作不當也引發了一些後遺症:
其一,臨汾市在對煤礦儲量未經認真核查收取資源價款引起部分礦主不滿。由於核查煤礦真實儲量要經過礦下核查、地表勘察等系列程序,過程較慢,當時為了盡快推進工作,收取價款根據的是採礦許可證上載明的儲量,煤礦的真實儲量核查工作並沒有進行,在收取價款時自然也未合理核減。
其二,急躁冒進引發政策“夾生飯”。2004年,臨汾市採礦權改革《方案》&&後的兩個多月內工作遲遲沒有進展,來自各方面的阻力和抵觸情緒很大,許多礦主質問當地政府:“在全國別的地方,無償取得採礦權的煤礦都不需補繳資源價款,為什麼偏偏讓我們補繳?”
到當年9月底只有30多家煤礦繳納了價款。為了推動工作,臨汾市政府決定採取“以小激大”的策略,先放開一批面積小、儲量少,即將被淘汰或整合的小煤礦,先行明晰産權、繳納價款。這一舉措當然得到“死裏逃生”小煤礦的積極響應,一時間許多小礦踴躍繳納資源價款,加上大型煤礦按規定可繳價款,致使繳納價款的煤礦數量最終突破了當時預計的350家。臨汾市國土資源局礦管科科長楊拽奎説:“這就造成現在壓減關閉小煤礦的難度加大,市政府無法完成省裏下達的煤炭資源整合任務。”
其三,被“放生”小煤礦的採煤方法改革費用成為焦點。臨汾市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説,當時市裏為了推動試點工作向一批小煤礦承諾,只要按照要求進行採煤方法改革,就允許繳納價款、明晰産權,發放新的採礦權證。
為了能夠在整合中求生,臨汾市很多小煤礦投入鉅資進行了採煤方法改革。鄉寧縣關王廟鄉鴨兒溝煤礦由一家村辦煤礦和鄉辦煤礦整合而成。整合前兩座煤礦的井田面積分別僅有0.17和0.14平方公里,每年的産能都是六萬噸。整合後年産12萬噸,面積不過0.31平方公里。在試點中,這兩家小煤礦自行組合成一家後,在市裏“放小激大”的形勢下交了採礦權價款,並且進行了採煤方法改革,但由於達不到山西省的整合政策標準,現在這個礦已經閉坑。礦主趙生才説:“我們開通了新巷道,並打通了主副井,這些採改項目共花費了500多萬元。其他的如綜採、運輸、通風系統改造等項目由於閉坑還沒來得及進行,如果全部完成的話還得花費700萬元左右。”
據記者了解,臨汾市這些煤礦進行採改所需的經費很多來自於煤礦事實經營人的私人借貸。鄉寧縣七一煤礦是一家集體礦,目前已完成採改,共花費3000多萬元,礦主劉耀獅説:“採改資金的主要來源是銀行貸款和從親戚朋友那裏借貸來的。”
楊拽奎説:“現在如果關閉這些煤礦,不僅事關政府信譽,而且還得賠償他們的鉅額採改費用。”據臨汾市國土資源局介紹,2004年至2005年臨汾市所有煤礦採改投入在80億元左右,一座煤礦採改投入少則數百萬元,多則數千萬元。
臨汾市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説,改革試點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導致當時的煤炭資源整合方案一直得不到省裏審批,煤礦採礦權改革也被阻滯。
據了解,臨汾市改革試點中出現的問題已得到山西省有關方面的重視,目前經研究決定已經原則通過了臨汾市的煤炭資源整合方案,但正式文件仍未下發。記者欲從臨汾市國土資源局了解最新情況時,該局有關負責人稱,要等正式發文後方能給予答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