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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24 作者:記者 劉振冬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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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對媒體關於“銀監會將對商業銀行進行信貸規模控制以及對大型銀行提高資本充足比率至13%”的傳言,銀監會新聞發言人日前&&,銀監會沒有這樣的要求。銀監會同時&&,已經對商業銀行年底前信貸審慎風險管理提出三點要求。 這位發言人稱,銀監會早已部署要求各商業銀行,按照審慎監管要求提前做好年底前的信貸風險管理工作。一是要回頭看,做好信貸後評價工作。特別要關注資本補充的落實情況,貸款盡職調查執行情況,流動性、大額風險集中度和貸款分類準確度等情況。 二是要從嚴把握審慎監管的科學要求。在資本監管上,銀監會近年來也一直在資本水平和質量方面堅持高要求;其中,在資本水平方面,銀監會一貫參照國際標準並結合國內實際,從逆周期和防範系統性風險角度對商業銀行提出要求。 三是從資源上考慮,在完成上述兩項工作基礎上,量力而行,把握節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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