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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4 作者:記者 趙曉輝 陶俊潔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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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電
中國證監會13日發布修改《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包括創投在內的合夥企業、中外合資企業等將可以開設證券賬戶。這解決了此前擁有合夥企業股東的公司上市的障礙,並為含有創投股東的創業板公司上市鋪平了道路。
根據徵求意見稿,《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增加一款,將所涉及的投資者界定為“包括中國公民、中國法人、中國合夥企業及法律法規、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定的其他投資者”。此前,管理辦法只規定自然人和公司法人可以開設證券賬戶,而合夥企業等屬於兩者之外的組織形式,缺乏開戶依據。
據介紹,隨着合夥企業法的修訂、《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合夥企業及其他一些組織形式的企業開立證券賬戶的需求日益強烈,但其目前開戶卻缺少直接和明確的依據,有此類企業作為股東的公司上市遇到一定的障礙。為此,《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對相關條款進行修改,目的是解決這些組織形式開戶的依據問題。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合夥制企業和其他非法人組織形式開戶之後,資本市場將面臨新的情況,比如有限合夥制需要內部界定,合夥人之間可能存在一定的關聯關係。針對這一問題,證監會做出了相應的監管安排,包括要求此類企業開戶提供更多的資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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