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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31 本報記者:王炳坤 陳光明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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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新《保險法》實施的日益臨近,最近不少市民都接到保險公司的電話或短信,被告知許多保險産品將出現停售。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不要被這類消息引誘而“一窩蜂”購買,還是要根據自身情況來定。
“我們的一款産品就要停售了,趕快買點吧!”兩天前,瀋陽市民海浪接到一家保險公司業務人員的電話,對方告知她,這款産品賠付率高,保險公司為了控制風險只好停售,所以趕在停售以前購買,還是比較划算的。記者採訪了解到,最近不少保險公司都對自己的保險産品作出一定調整甚至停售,其中停售的産品主要集中在分紅型兩全保險、萬能險和返還型重疾險上。
近期為何頻現保險停售的消息?遼寧省鞍山市保險行業協會專家介紹,新《保險法》將從10月1日開始實施,為使保險條款與新《保險法》規定相適應,日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專門發布了《人身保險産品條款部分條目示範寫法》,要求各保險公司根據新條款示範寫法,在10月1日前修改完畢自己的産品合同。為此,目前各家公司都在按照規定對條款進行修訂,由於保險責任範圍較以前有所擴大,不排除今後有産品停售或提價的可能。
這位專家分析,某一保險産品停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保險公司自發停售和被監管部門勒令撤櫃是不同的。停售並不一定代表産品有問題,有時甚至是因為産品過於優惠,可能導致保險公司虧損,才迫不得已終止銷售。但是一些保險産品停售的消息提前釋放,很可能是出於促銷目的。因此消費者在面對代理人以停售為“噱頭”向自己推銷保險時,最重要的是從自己的實際需求出發,多問幾個“為什麼”,才不至於被各類推銷説法蒙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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