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建船舶可申請抵押緩解融資難
2009-05-31 記者:岳德亮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杭州電 近日,浙江省經信委、省金融辦等聯合製定&&《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管理暫行辦法》,拓寬部分船舶建造企業的融資渠道,緩解長期以來制約船舶工業發展的融資難問題。
根據暫行辦法,申請在建船舶抵押融資的造船企業,須為設區市級以上船舶工業重點企業,主要經營場所在浙江省境內,兩年內未發生重大案件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且若該法人的註冊資本中有外商出資的,中方投資人的出資額不得低於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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