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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1 記者:陳聖莉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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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保監會日前發布了《關於規範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對保險公司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資質提出具體要求,同時明確規定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産品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原則上上一年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須在100%以上;同時,還要具有比較完善的農村保險服務網絡及與業務規模相匹配的專業人才;具有較完備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較為穩健的農業再保險和巨災風險安排規劃,以及完備的農業巨災風險應對預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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