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參考]處置虧損理財産品需要“三看”
    2009-03-16    本報記者:程正軍    來源:經濟參考報
  近年來,由於股市持續震蕩,不少理財産品出現虧損;面對虧損理財産品,是繼續持有還是提前贖回,不少投資者拿捏不準。中信銀行重慶分行理財專家建議,投資者在處置虧損理財産品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看産品結構和贖回條件。“對於銀行理財産品,投資者需要了解産品的挂鉤標的;對於那些自己不熟悉、沒把握的挂鉤標的理財産品,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中信銀行重慶分行理財專家説,有的理財産品不允許提前贖回,有的理財産品雖然能夠提前贖回,但只能在特定時間贖回,且需要支付贖回費用。而且,有的理財産品有保本條款,但其前提是産品必須到期,投資者提前贖回就有可能虧損本金。
  其二,看收益實現的可能性。中信銀行重慶分行理財專家説,一些理財産品設定的收益條件是限定於某個期限內,而有的理財産品收益條件則限定於某一個觀察日。因此,如果理財産品的結構不好,收益條件設置苛刻,沒有保本機制,投資者可以考慮止損贖回。
  其三,看産品期限。中信銀行重慶分行理財專家説,一些在股市高位發行的短期理財産品,如果出現虧損,短期內實現“翻本”的難度較大,可以考慮提前贖回。而有的理財産品期限較長,期限長達五六年,設計的結構又比較好,即使虧損,但今後二三年內如果市場向好,這類理財産品完全有可能扭虧為盈,故可考慮繼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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