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 證券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有法可依
2009-01-20 記者:趙曉輝 陶俊潔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中國證券業協會19日發布了《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這促使證券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有法可依。
準則明確規定了從事證券業務的從業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通過所在機構向協會申請執業註冊,接受協會和所在機構組織的後續職業培訓。準則還明確規定了從業人員的禁止行為、監督及懲戒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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