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顯示:新破産法提升ST公司重組意識
    2008-12-09    記者:張漢青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12月8日,國際知名會計組織均富在京發布的研究結果顯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在2007年6月&&以來,211家在上海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並需作特別處理(即進入ST名單)的企業中,已有14家以不同形式進行重組,內地企業的重組意識大大增強。
  香港均富會計師行合夥人兼中國財務專項服務部總監鄧忠華&&:“對於身處財務困境的上市公司來説,重組不只是確保求存的機會,也是避免因為持續虧損和生意下滑而被剝奪上市地位的一種手法,能夠更好地保障企業的生存空間。”
  均富近期的研究結果顯示,截至2008年11月7日,14家需作特別處理的企業中,11家只需要少於100天便成功與債權人在重整計劃的項目細節上達成共識,其中最快完成的個案只需37天。即使是最費時的三個個案,企業也能夠在兩個月內完成由提出申請至重整計劃完結的整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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