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銀行理財産品應"知己知彼"以控制風險
    2008-11-03    本報記者:任會斌    來源:經濟參考報
  眼下金融危機擾得全球誠惶誠恐,公眾談起投資理財也變得“草木皆兵”。對此,金融機構的有關人士建議,如果投資銀行理財産品時做到知己知彼,風險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是可以控制的。
  銀行理財産品一般可分為保本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動收益型和不保本浮動收益型等種類,其中不保本的産品收益率需滿足特定條件,因為銀行在設計産品時,會考慮市場的預期走勢,盡量實現預期的收益。但是高收益一般伴隨着高風險,為此投資時應有心理準備。
  選擇理財産品,首先要了解期限、收益率、資金運作方式、募集期等信息,對特殊條款尤其應深入了解,避免盲目。同時,對各種銀行理財産品應有橫向、縱向的比較,擇優選擇。
  此外,銀行理財産品的變現性較差,一般必須到約定期限時才能套現,如果硬要贖回變現,很可能會遭受一定的損失,有時甚至本金也難以保證。因此投資銀行理財産品時,必須結合一定期限內自身的資金閒置狀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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