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虛擬貨幣出售所得收入應繳納個稅
2008-10-31 記者:王宇 李延霞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在批復北京市地稅局《關於個人通過網絡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時&&,虛擬貨幣轉讓所得收入需繳納個稅。
稅務總局&&,個人通過網絡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産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産原值為其收購網絡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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