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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05 記者:俞麗虹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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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上海9月4日電
上海工商部門近日發布廣告審查提示,要求商業銀行發布個人理財産品廣告時,不得“只講收益、不提風險”。 工商部門在廣告監測中發現,許多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産品廣告只注重宣傳産品名稱和預期收益率,對産品性質、投資風險以及達到預期收益的市場條件卻不加以説明,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消費者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根據上海工商部門發布的最新廣告審查提示,商業銀行介紹個人理財業務及相關産品的廣告,其內容必須真實、合法、準確、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非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及其相關産品要宣傳“預期收益率”“最高收益率”,應當在廣告中説明科學、準確的測算依據和方式。如果無法説明科學、準確的測算依據和方式,就不得宣傳“預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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