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將按"自然災害"核銷災區損毀房屋房貸
    2008-06-17    記者:劉振冬    來源:經濟參考報

    [進入汶川地震專題]

  本報訊 記者日前從中國建設銀行獲悉,在地震災區,借款人貸款所購房屋倒塌、損毀或成為危房無法居住的,借款企業廠房倒塌、機器設備損毀等企業財産損失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或保險賠償後不足)的,經當地政府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或抗震救災指揮中心等權威部門鑒定證明,建行將按“自然災害”核銷條件申報核銷借款人該項房貸。無法取得外部相關證明的,由建行調查小組勘察核實後出具財産損失核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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