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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12 記者:王建威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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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哈爾濱電
與目前股市、基市的門庭冷落相比,各大商業銀行競相推出的人民幣理財産品近來受到了越來越多投資者的青睞。 人民幣理財産品,是指由商業銀行自行設計併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産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産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産品。股市、基市目前深幅震蕩使不少投資者轉投人民幣理財産品。 哈爾濱商業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姚鳳閣介紹説,與基金相比,人民幣理財産品具有門檻高和流動性略差的特點。如按相關規定,銀行理財産品的銷售起始門檻為5萬元人民幣或等額外幣。 姚鳳閣介紹説,銀行人民幣理財産品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前兩種為保本類型: 一是債券型——投資於貨幣市場中,投資的産品一般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因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個人無法直接投資,這類人民幣理財産品實際上為客戶提供了分享貨幣市場投資收益的機會。 二是信託型——投資於有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託産品,也有投資於商業銀行優良信貸資産受益權的信託産品。 三是挂鉤型——産品最終收益率與相關市場或産品的表現挂鉤,如與匯率、利率、國際黃金價格、國際原油價格、道 琼斯指數及與港股挂鉤等。 四是QDII型——QDII型人民幣理財産品,是客戶將手中的人民幣資金委託給合格商業銀行,由合格商業銀行將人民幣資金兌換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資,到期後將美元收益及本金結匯成人民幣後分配給客戶的理財産品。 姚鳳閣認為,人民幣理財産品能滿足短、中、長期資金的理財需求,滿足不同期限、不同風險偏好投資者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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