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2007-12-24 記者:程正軍 來源:經濟參考報 |
|
|
本報訊
前不久,重慶渝北區甄女士的父親雨天摔了一跤,導致股骨骨折,住院治療花了不少錢。事後甄女士想給年近70歲的父親買一份意外傷害險,但她跑了幾家保險公司都沒有買到。 記者採訪發現,目前我國涉及老年人的保險産品主要有意外傷害險、重大疾病險等幾類,其中意外傷害險的最高投保年齡一般被限定為60歲,續保年齡最多只延長到69歲,而專門為老年人設計的保險産品更是少之又少。 重慶市一家壽險公司的客戶經理説,50歲以上的人群一般為疾病高發群體,年齡越大,發生意外或生病的可能性隨之提高,因此投保人年齡越大,保險公司所承擔的風險也越大,尤其是老年醫療險,賠付率之高是難以想像的。同時,對於壽險産品,定價過低,保險公司就要虧本,定價過高,老百姓又買不起,從而造成老年人保險處於比較尷尬的局面。 “投保壽險産品最好在50歲之前。”這位客戶經理説,壽險産品的費率是隨着年齡的增大而提高的,在這種情況下,老年人投保將可能出現保費“倒挂”現象,即投保人繳費期滿後,所繳納的總保費之和大於被保險人能夠獲得的各項保障及收益之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