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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05 記者:任芳 陶俊潔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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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
中國證監會4日公布,近日已批准紐約證券交易所設立北京代表處,這是2007年7月1日《境外證券交易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以來境外證券交易所獲准設立的第一家駐華代表機構。 此前,只有香港證券交易所在2003年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設立了北京代表處。 紐約證券交易所設立駐華代表處是去年12月舉行的第一次中美戰略經濟對話達成的一項具體成果。今年5月,中國證監會制定頒佈了《辦法》,對境外證券交易所設立駐華代表機構的審批和監管進行了規範。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辦法》正式實施後,紐約證券交易所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了設立北京代表處的申請並獲得了批准。這項工作充分顯示了中方為落實中美戰略經濟對話成果所做的積極努力。 根據《辦法》規定,紐約證券交易所北京代表處獲准設立後,主要從事與證券上市有關的聯絡、推介和調研等非經營性活動,並應定期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報告,報告代表處的工作情況,以及在其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中國公司的情況及其中資會員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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