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國有企業出納挪用億元公款炒股獲刑
    2007-08-15    記者:胡錦武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南昌8月14日電 短短一年時間內竟挪用公款1億余元用於炒股,並牟取鉅額私利,國有企業江西鋼絲廠出納員陳鵬13日被江西省新餘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
  江西鋼絲廠位於新餘市,擔任出納員的陳鵬掌管着企業大量資金。2006年股市火熱的情景讓陳鵬躍躍欲試,但苦於沒有資金,他決定鋌而走險,偷偷動用單位資金購買基金及炒股。
  此後,在僅僅一年時間內,陳鵬就先後30多次從單位賬戶累計挪用公款1.0123億余元,轉入其個人和其母親開設的證券資金賬戶,共申購股票44種,從中獲利36.5萬餘元。
  案發後,陳鵬主動向公安機關自首,並在接受檢察機關調查時檢舉了他人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行為。據辦案人員介紹,陳鵬所挪用公款已全部歸還,其非法牟利也已全部上交,未給江西鋼絲廠造成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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