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擬立法:妻子有權調查丈夫“私房錢”
    2007-07-09    辛西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近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江蘇省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修改第一稿)》對“夫妻雙方財産知情權”增加了可操作性條款:在婚姻存續期間,婦女有權了解配偶財産狀況和經營狀況,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
  有律師日前&&,江蘇此舉意味着銀行、丈夫所在單位等被賦予了“協助義務”在妻子持有合法證件手續調查丈夫財産時應當積極配合。
  南京熙典律師事務所律師殷建新認為,雖然婚內夫妻雙方的各自財産收入被視為共同所有,但在“知情權”上國家大法缺少明顯的可操作性,“比如獎金、加班費或其他可‘有效’隱藏的投資如股市、基金等”,因此明確妻子的“調查”權利,並從法律上賦予銀行等單位的“協助義務”是一種進步。
  據了解,《修改一稿》目前共九章五十一條,是《江蘇省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實施12年以來的首次修改稿,於去年5月被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定為今年下半年的立法計劃之一。
  相關稿件
[議事壇]江蘇:"有權查丈夫收入"不妥 2007-07-06
江蘇高郵龍卷風災害造成七人死亡53人受傷 2007-07-05
江蘇省常熟市打造國際服裝服飾名城 2007-06-28
江蘇首次推出“知識産權質押貸款”業務 2007-06-25
江蘇:有可能出現“賣糧難” 2007-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