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炒作天富熱電 股票收益被劃至上市公司
    2007-03-09        來源:經濟參考報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天富熱電(600509)8日公告稱,今年以來,公司控股股東新疆天富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多次買賣公司股票,六個月內共買入12.44萬股,賣出4.44萬股,獲得差價收益13.5萬元。根據《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其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目前天富集團已&&將在5日內把上述款項劃至公司賬戶。
  《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天富熱電股改後,天富集團持有公司限售股1.31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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