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嚴禁産險公司在招標中任意降低費率
    2006-12-14    記者:毛曉梅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12月13日電 記者13日從保監會獲悉,針對大型商業風險項目承保及分保問題,保監會近日下發了《關於認真執行財産保險危險單位劃分方法指引與純風險損失率表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説,為規範大型商業保險市場非理性價格競爭,促進財産保險市場穩定健康發展,保監會先後兩批推出了《財産保險危險單位劃分方法指引》,明確了危險單位劃分的基本原則和基本方法,組織推動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定下發了道路、地鐵、電廠和商業樓宇4個項目的純風險損失率表。
    《通知》規定,各産險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要認真貫徹執行指引,嚴禁隨意劃分危險單位;對純風險損失率表中規定的業務類型,應嚴格執行經報備後的新條款費率,嚴禁使用原保險條款費率,嚴禁採取各種違規手段降費、退費,嚴禁在招標過程中任意降低費率,擾亂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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