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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17 記者:李亞彪 張小林 岳德亮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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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特殊的新型市場主體,國家現行支農惠農稅收優惠政策沒有明確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大興區樂平西甜瓜産銷合作社理事長馮樂平説,“國家現行的惠農政策別把農民專業合作社漏掉了。” 馮樂平代表説,隨着《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農民通過組建專業合作社,實行專業化、標準化生産,開展規模化、品牌化經營,促進了農民增收,提高了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農民專業合作社正在逐步成為農業産業化經營的骨幹力量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生力軍。 “廣大農民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的有關農業項目建設支持、財政、稅收、金融等配套扶持政策寄予很高的期望。”
馮樂平代表説,“可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政策&&還比較滯後。”馮樂平了解到,目前,由於稅收優惠政策尚不明確,國稅局、地稅局仍對專業合作社收稅,一些依法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面臨報稅納稅問題。不少農民説,過去一家一戶生産不需要承擔任何稅費,過去辦合作社也不用納稅,現在依法登記反而要納稅,導致不少農民對成立合作社等待觀望。 馮樂平代表建議,為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法快速發展,國家有關部門應盡快明確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內容包括減免所得稅,免徵增值稅,免徵營業稅、土地房産稅和車船稅。同時簡化相關手續,比如合作社需要領取或開具季節性、臨時性發票的,稅務部門應當提供方便,允許直接到服務窗口領取、開票。 馮樂平代表還建議,應該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政扶持力度,鼓勵專業合作社承擔農業建設項目,盡快制定信貸、保險扶持政策,加強專業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建立有利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工商、稅務等登記制度及操作規程。“這些政策可由國家發改委以及農業、財政、稅務、工商、質監、環保、銀監會、保監會等部門,聯合&&文件,並以國務院名義轉發。”馮樂平代表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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