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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14 作者:張琳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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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煤業化工集團董事長華煒日前建議,國家應該加快煤炭增值稅改革,切實減輕煤炭企業的負擔。 華煒代表説:“我國稅收制度改革以來,煤炭開採業由産品稅改為增值稅,煤炭産品稅率由3.35%增加到9%左右。2006年,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平均增值稅綜合稅率3.76%,同期煤炭採選業增值稅綜合稅率8.18%,高於全國工業企業平均水平1.18倍,多交330億元。由於煤炭開採業是資源生産型行業,生産原料以自然煤炭資源為主,産品增值稅中進項稅少,造成煤炭行業實際增值稅稅率,遠遠高於工業行業平均水平,有悖於稅收制度的公平原則。” 華煒代表介紹説,在東北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基礎上,2007年7月1日起,國家在中部地區六省份的26個老工業基地城市的八個行業中進行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的試點,並將煤炭行業納入了試點範圍,但仍未能明顯降低煤炭企業實際增值稅率。 華煒代表建議説,國家加快增值稅改革步伐,考慮煤炭及其它開採業特點,制定符合開採業特點的稅收政策,降低煤炭企業增值稅稅率並擴大進項稅額的抵扣範圍,真正將煤炭增值稅降低到全國工業平均水平。同時,要盡快研究完善煤炭等資源型行業稅費改革方案,建立適合我國國情、有利於資源型産業健康發展的財政稅收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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