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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12 作者:潘圓 來源: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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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國政府採購總資金突破了4000億元。怎樣防止規模巨大的政府採購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這一問題引起了政協委員的關注。
民盟湖南省副主委、湖南省監察廳副廳長李利君委員算了一筆賬:目前各國政府採購的總規模大體佔到每年全球生産總值的10%,與之相比,我國政府採購量總體偏低。“2007年,我國國內生産總值24萬億元,政府採購總資金4000億元,大大低於10%的比例。大量財政資金游離於採購監督之外。”
許多國家為了規範政府採購行為,都建立了完備的制度。我國也已頒佈政府採購法。但從各地實踐看,我國政府採購管理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李利君委員認為,採購的目的在於集中,而不是分散。集中採購才能低價高效。但在實際過程中,有些政府部門並沒有提前制定好採購計劃,往往臨時報計劃,造成分散採購多。而在這一過程中,政府採購中心可能因各種原因就讓這些部門直接去採購,這容易導致暗箱操作。“一些採購單位尋找各種藉口規避政府採購,致使不少本應進入政府採購‘籠子’的沒有進入。有的地方實際進入政府採購的量僅為應當進入的三分之二或更少。”
“採購招標程序也不規範。如評標委員會不合要求,串標圍標多,一些採購人員自找社會代理機構,指令代理機構買什麼産品、買哪個廠家的産品等,使採購形同虛設,甚至導致權錢交易。”
李利君委員説,採購代理機構過多過濫,一些中介機構不規範,也是一個突出問題。如某省批准成立的社會代理機構大大超出了採購人的數量。2007年,該省政府採購總額達100億元,其中省直單位14億元,省採購中心僅承擔了3億多元的採購任務,其餘業務均被其他社會代理機構拿走。
為解決這些問題,李利君委員建議,制定《政府採購法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相關主體的責任和違反法律的責任;細化採購操作規程,堵塞採購運行各環節的漏洞。如嚴密採購程序設計,公開採購目錄管理項目,嚴格採購計劃程序,規範評委組成、評標方法和過程監督,推進網上採購等陽光交易方式。本報北京3月1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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