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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05 作者:鄧旭 來源:國際金融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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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當前條件下,政府希望“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的良好願望可能落空。中國不僅需要適度擴大住房保障面,而且迫切需要更多地提供保障性實物 在高住房收入比下,上海乃至全國居民都存在着很大的購房壓力。房價究竟會走向何方?政府又該在其中扮演怎樣的角色?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上海社科院城市與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張泓銘在兩會期間&&,在中國當前條件下,政府希望“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的良好願望可能落空。中國不僅需要適度擴大住房保障面,而且迫切需要更多地提供保障性實物。 張泓銘指出,目前中小套型住房奇缺,有了補貼借不到房。大多數城市從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中小套型的公房建設停止,沒有新增房源。同時,在舊城改造中,大量拆除了中小套型的舊(公)住房,代之以中大套型的商品住房,平均套型面積從2001年的約82平方米,增大到2006年的130多平方米。這一切,導致適用於低收入家庭租賃的中小套型住房奇缺。加之,進入城市的新居民和常住居民需要的租賃房也是以中小套型為主,進一步加劇了中小套型住房奇缺的程度。 此外,中小套型住房租金快速上升,有了補貼租不起房。大多數城市從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住房價格和租金不斷上升。2001年全國商品住宅每平方米銷售價為2017元,2006年提高到3119元,5年平均增長9%多,租金隨之水漲船高。中小套型住房奇缺又導致租金加速上升。可以預見,中國城市住房價格和租金較快上升的局面,在未來的5至10年間還將一定程度地持續。這對於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賃住房構成極大的威脅,而對於租金補貼水平和政府負擔的不確定性太大。 因此,張泓銘認為,中國不僅需要適度擴大住房保障面,而且迫切需要更多地提供保障性實物。以海外的廉租住房實際情況為例,迄今為止,香港政府累計建造廉租住房65萬套,約佔全港住房總量的35.6%以上;新加坡有6萬戶住在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內,約佔全部家庭的8.6%。即便是發達國家,也保持相當數量的公共住房廉價出租:比利時佔全部住宅的7%(1998年);法國18%(1996年);德國9%(1998年);英國20%(1998年);瑞典23%(1995年);荷蘭6%(1999年);日本6.8%(1998年)。 這&&,在一個不太短的階段中,我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當然是提供實物,不應該是“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那是將來具備了兩個必要條件以後的事。 張泓銘建議:當前,管理部門應盡快通過適當的形式錶明,廉租住房辦法就是(或是“主要”)提供實物的辦法,迅速指導各地的工作,防止偏向擴大走上彎路;在未來的住房保障規章、條例修訂中,明確廉租住房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只有在中小套型住房充分、租金穩定的城市,才能逐步轉向“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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