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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05 記者:曾亮亮 劉振冬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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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年來,制藥企業“傍名牌”倣冒行為由生産假藥轉為生産外觀包裝與名牌藥品相同或近似的産品,從而進行不正當競爭的現象相當嚴重。全國政協委員、雲南盤龍雲海藥業集團董事長焦家良指出,所有知名非處方藥品都遭遇大量倣冒産品的侵害,而且倣冒者的行為手段花樣翻新,數量居高不下,屢禁不止,嚴重損害了藥企的聲譽。 因此,他建議政府有關部門盡快&&一部專門針對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倣冒藥品行為的法律法規,加大對倣冒藥品的處罰和量刑力度,以法律的手段確保標本兼治。第二是明確行政執法管理責任,並將其轄區內的倣冒藥品整治管理情況作為其考核指標,有必要將對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的責任追究規定寫入。第三是賦予行政執法部門必要的強制措施,給及時蒐集證據查處案件帶來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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