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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04 本報記者:李佳鵬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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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開徵環境稅已具備了基本條件,應抓緊時機納入國家議事日程。”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理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其提案中呼籲盡快開徵環境稅。 對於環境稅應該如何設計,賈康委員説,通過對我國重大環境問題的梳理以及未來發展趨勢的預測,水污染控制、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將是我國未來一段時期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點。因此,我國環境稅的徵收範圍應設定為包括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在內的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設計思路是對特定生産經營活動的主體開徵一個稱為“環境稅”的稅種,在該稅種下面設定若干稅目和子稅目,並為納入更多的針對性稅目預留空間。 賈康&&,在實際開徵時,環境稅的上述徵稅範圍和對象不可能一攬子解決,應採取先易後難、逐步推進的實施方略。首先選擇實施條件成熟,易於推行的污染排放稅目,如硫、氮和工業污水等,先行開徵;而其它不具備開徵條件的稅目,可隨着條件的不斷成熟,逐步開徵,在適當時機再考慮獨立開徵碳稅。 此外,為促使獨立的環境稅盡快納入議事日程和及早開徵,可以並應當與現有其它稅種的“綠化”(如消費稅、資源稅等向有利於環保方面的改進),同時進行,相互呼應,協調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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