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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秒變企業法人 “揹債騙貸”竟成産業鏈
2026-01-27 記者 劉超 來源:經濟參考報

  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本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但有知情人士反映,一些中介機構給“白戶”(徵信良好的賬戶)註冊小微企業並通過偽造材料、包裝資産等方式從銀行貸款,部分銀行審核把關不嚴甚至個別銀行工作人員也參與其中獲利,最終貸款被挪作他用。貸款人、中間人和銀行工作人員分別從中獲利,留下一堆“壞賬”。

  上百家小微企業對賬人失聯

  有知情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反映,工商銀行(601398.SH)保定分行白溝支行(以下簡稱“白溝支行”)對賬人員在對經營貸對公賬戶例行對賬時,發現一百多個賬戶對賬人失聯,少數能&&上的對賬人含糊其辭,有的甚至聲稱對賬所需U盾、營業執照等介質不在自己手上。

  據介紹,失聯賬戶多為從事箱包皮具生意的小微企業,這些企業貸款數額少則幾百萬,多則上千萬,分散在不同銀行。在內部對賬登記表格中,這些賬戶名稱後面都有備註,其中有上百家賬戶後面文字備註有隆基泰和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基泰和”)字樣。

新華社發 翟桂溪 作

  知情人士説,這些賬戶多數借款發生在2021年前後,正常還款一段時間後,陸續逾期,其中有的賬戶已經逾期數年。

  記者查詢發現,隆基泰和為河北省高碑店市一家知名房地産企業,受此前房地産行業下行影響,一度經營困難:2022年10月,被列為限高企業;2023年7月,隆基泰和稱已向法院申請司法重整。目前,該公司依然處於重整階段。

  記者嘗試通過工商登記信息&&一些商戶,但多數工商登記號碼無人接聽,少數撥通號碼聽到記者來意就迅速挂斷電話。

  企業貸款挪作他用 揹債人稱三方獲益

  “這些小微企業其實就是幫隆基泰和借錢的‘殼子’。”記者幾經周折&&到的一名企業法人張浩明(化名)告訴記者,他們就是“掛牌法人”,實際上根本沒有經營企業,企業存在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從銀行貸款,貸出來的款項絕大部分被隆基泰和挪走,還款由隆基泰和方面負責,他們和中間人、銀行(相關人員)會各自取點好處。

  根據張浩明所述,此前幫企業貸款已經形成了“個人——中介——銀行——企業”的産業鏈:相關中間人找到願意揹債的個人成為企業法人,然後通過一系列操作“養賬戶”,讓企業具備相應經營貸資質並在銀行申請貸款。

  “我名下的企業是中間人買來過戶給我的,全流程都是他們在操作。還款、對賬也由他們負責。但當初許諾的好處費一分也沒給我,還平白背了一筆貸款。”張浩明説,隆基泰和的人安排他去對過幾次賬,後來就再也沒了消息,也不再還款,目前他挂名的企業在白溝支行還有500多萬貸款沒還,而他本人平時打工為生,根本無力償還。

  另一名幫隆基泰和貸款的企業法人也證實了張浩明的説法,他名下企業貸款也在白溝支行,還有1000多萬元未償還,他&&他們這一群體人數相當多,在隆基泰和破産重整並斷貸後,他們曾經多次共同反映相關情況,但一直未獲解決。

  “現在企業(隆基泰和)這個樣子肯定一分錢也沒有了,也不知道最終該怎麼收場。”

  一名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事情屬實,銀行對此情況大概率心知肚明,但不論是出於所在銀行業務壓力還是個人考核壓力,他們都會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個別員工可能“吃兩頭”:既要業績,也收好處。”

  記者獲得的資料顯示,相關部門已經注意到該現象。工商銀行保定銀企對賬中心2025年給白溝支行下達的兩份《風險提示函》指出,有兩家企業法人聲稱,對賬所需所有資料與介質均在隆基泰和房地産有限公司(隆基泰和子公司)的人員手中,無法完成對賬,其中一名法人稱此類賬戶還有很多。《風險提示函》還提到,這兩名法人的對公賬戶和個人賬戶涉嫌出租出借賬戶和騙貸,要求白溝支行高度關注,進行加強型盡調,並根據盡調結果採取相應管控措施。

  記者也就上述事件&&了白溝支行和工商銀行保定分行(以下簡稱“保定分行”),並提供了部分企業名單,保定分行查詢後表明,張浩明等人分別為法人的幾家企業是其白溝支行貸款用戶,且均已逾期,並已按規定上報徵信處理。但保定分行稱貸款辦理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且並未發現這些企業的貸款資金有異常流向。

  銀行風控制度落實需“到位”

  事實上,近年來,偽造資質騙貸事件時有發生,從最初的“擼房貸”到如今的偽造資質“擼經營貸”,手法不斷升級。

  江蘇省檢察機關曾披露一起騙貸案件,騙貸團夥在全國各地物色徵信記錄良好的對象,以重金利誘,在團夥的包裝下,這些人成了企業法人,順利從銀行騙走大量貸款。在公安部公布的案例中,江西張某某案犯罪嫌疑人偽造77名貸款人名下不動産權證書、戶口簿等貸款資料,與個別商業銀行信貸客戶經理相勾結,陸續辦理89筆個人抵押貸款,共騙取銀行信貸資金1.1億元。

  2025年7月,金融監管總局發布了關於警惕“職業揹債”陷阱的風險提示。其中提到“職業揹債”陷阱的幾種套路:虛假宣傳引誘、偽造材料騙貸、抽取高額分成。並提醒,個人一旦成為“職業揹債人”,將面臨承擔高額債務、個人信用受損等風險隱患。但仍有一些團夥和個人不惜鋌而走險。

  業內人士建議,銀行方面應加強員工行為管理,落實貸前調查、貸中調查、貸後檢查的制度,同時加強對資金異常流動和關聯交易的監測。

  (實習生王藝霖對本文亦有貢獻)

  (經參調查線索徵集郵箱:1381079928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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