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募基金銷售等業務領域違規,金融街證券(原恒泰證券)近期連遭監管處罰。根據內蒙古、廣東等地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該券商多地分支機構及7名相關業務員工合計收到7份罰單。
具體來看,在私募基金銷售方面,共有4份罰單指出了金融街證券各分支機構的多起違規操作行為。
根據內蒙古證監局公告,金融街證券包頭鋼鐵大街證券營業部員工馬甜任職期間,在銷售樂和眾和影視分級股權私募投資基金過程中,存在向客戶輸送不正當利益的情況;呼和浩特新城北街證券營業部員工郝麗珍向客戶宣傳推介樂和眾和影視分級股權私募投資基金時,未使用公司統一製作的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且材料中含有可能導致投資者不能準確認識私募基金風險的表述;呼和浩特大學西街證券營業部員工康誠任職期間,私自組織投資者簽訂共同購買樂和眾和影視分級股權私募投資基金的協議,並將資金匯集至本人名下購買該基金。
內蒙古證監局指出,多起個人違規行為反映出金融街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不到位,對從業人員行為管控不足,未能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對此,內蒙古證監局對3名涉事員工出具警示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同時要求上述人員增強合規意識,規範展業行為,杜絕違規行為再次發生。此外,要求金融街證券在3個月內完成整改,並在2026年全年,每3個月開展一次內部合規檢查,按時報送合規檢查報告。
此外,金融街證券還因銷售領域“飛單”問題遭到監管處罰。根據廣東證監局公告,金融街證券潮州熙泰大道證券營業部員工盧銘斌從業期間,長期向投資者銷售非公司代銷産品,並從中獲取不正當利益,同時向投資者違規作出保本保收益承諾。涉事員工被要求接受監管談話,該營業部因未能有效防範相關合規風險、合規管理不到位被同步警示,監管要求其高度重視,採取有效措施整改,強化從業人員行為監督,提升合規管理水平。這一“飛單”現象並非孤例,據內蒙古證監局公告,金融街證券牙克石青松路證券營業部魯文龍、王鑫、王麗虹三名員工,未能恪守執業行為規範,私自推介銷售非公司代銷的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平台的産品。值得注意的是,該平台機構的名稱“恒泰”或對投資者認知形成混淆,因而被誤導購買未經公司風險評估和代銷審批的産品。
業內人士&&,此類違規現象暴露出券商在産品准入管理、執業人員行為監控等關鍵環節的短板。目前,監管層正在從過去單一追責個人,轉向個人與機構雙追責的監管導向。隨着資本市場監管力度持續加碼,合規經營已成為券商生存發展道路上的重要環節。只有將合規要求嵌入業務全流程,切實履行券商合規主體責任,才能在當前市場環境中站穩腳跟,為資本市場的可持續發展築牢防線。(實習生周夢琪對此文亦有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