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深交所發布《公開募集不動産投資信託基金業務辦法》及配套規則指南,同日發布《關於商業不動産投資信託基金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這是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關於推出商業不動産投資信託基金試點的公告》(以下簡稱《商業不動産REITs公告》)的具體舉措,將進一步豐富REITs業務類型,促進REITs功能發揮,推動REITs市場高質量發展。
深交所高度重視商業不動産REITs試點工作,紮實有序開展規則修訂、技術系統開發、項目培育等各項準備工作,推動商業不動産REITs試點開好局、起好步。按照《商業不動産REITs公告》相關要求,深交所修訂形成“1+7+6”REITs規則指南框架,即1項業務辦法、7項業務指引和6項業務指南,夯實商業不動産REITs制度基礎。一是將商業不動産REITs納入規則範圍,新增商業不動産REITs經營與財務情況、資産評估、運營管理安排等方面差異化的核查要求,分業態規範商業不動産REITs審核和存續期披露要求。二是健全審核機制,明確審核各環節程序、縮短審核時限,優化REITs合規性、回收資金用途、收益率、基金經理兼任等准入要求。三是優化發售定價安排,允許約定高價剔除機制,明確優先向認可REITs長期投資價值的網下投資者配售、合理確定戰略配售規模等要求。四是完善擴募機制,細化擬購入的不動産項目業態要求,縮短申請新購入不動産項目的時限要求,調整擴募發售階段戰略投資者範圍。五是強化存續期信息披露,細化交易相關提示性公告和觸發停牌的臨時公告披露要求,優化定期報告回收資金信息披露要求。
接下來,深交所&&,將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緊扣推進REITs市場高質量發展主題,構建簡明、高效、規範、透明的REITs規則體系,加強優質項目儲備,推動商業不動産REITs試點平穩落地,進一步提升監管能力和服務水平,增強多層次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