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晚,為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交易與關聯交易行為,提高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15號——交易與關聯交易》(以下簡稱《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據悉,《指引》覆蓋財務公司關聯交易、委託理財、證券投資、期貨和衍生品交易等交易場景,通過明確審議程序、加強內控管理、完善披露內容等方式,推動上市公司規範、透明、高質量發展。
一是細化關聯交易監管,防範利益輸送風險。重點規範財務公司關聯交易、關聯共同投資、日常關聯交易、關聯購買出售資産等四類關聯交易行為,明確財務公司關聯交易需簽訂金融服務協議、制定風險預案並持續評估資金安全;對於高溢價購買資産且不提供盈利擔保或補償承諾的情形,加強信披監管,切實防範利益輸送。
二是強化重大交易監管,引導聚焦主業。重點規範證券投資、委託理財、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及合作、期貨和衍生品交易等四類交易行為。明確各類交易的適用情形、披露審議標準、內控和風險管理要求,並細化信息披露內容。特別強調開展期貨和衍生品交易須明確交易目的,防止以套期保值為名開展投機交易,並要求公司具備相應內控與風險管理能力。同時,要求上市公司在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中建立利益衝突防範機制,嚴禁內幕交易與市場操縱。
三是提升操作便利性,降低企業披露成本。《指引》注重為上市公司提供兼顧可行性與便利性的操作説明,詳細列明信息披露要求,並建立額度授權管理機制,允許公司對未來12個月內證券投資、委託理財及期貨衍生品交易額度進行合理預計與一次性審議,兼顧經營效率與決策規範,有效降低重復審議與披露成本。
北交所方面&&,《指引》的發布實施,是北交所持續完善上市公司監管規則體系的重要舉措。下一步,北交所將做好規則解讀與業務培訓,指導上市公司健全內控機制,提升規範運作意識,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助力上市公司實現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