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26日從證監會獲悉,近日,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長江醫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長藥”)涉嫌定期報告等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經查,*ST長藥連續三年虛增收入和利潤,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擬對上市公司罰款1000萬元,對14名責任人合計罰款3100萬元,並對公司原總經理羅明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ST長藥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將依法啟動退市程序。證監會對中介機構執業情況同步開展核查,一旦發現違法違規情形,將依法予以懲處。對於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證監會將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當天,*ST長藥發布了關於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的公告。公告顯示,根據《告知書》認定的事實,該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1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分別虛增營業收入21532.38萬元、28373.66萬元、23363.46萬元,佔當期對外披露營業收入的9.12%、17.57%、19.51%;虛增利潤總額5640.14萬元、6337.52萬元、4370.50萬元,佔當期對外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35.62%、88.23%、6.42%。同時,由於2022年對長江偉創中藥城交易中心工程項目未合理確認損失,導致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總額455.24萬元,佔當期對外披露利潤總額的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