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海期貨交易所(含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廣州期貨交易所5家國內期貨交易所密集發布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實施免收各期貨品種交割手續費等多項費用措施。
對各期貨品種交割手續費、標準倉單期轉現手續費、標準倉單轉讓貨款收付手續費、標準倉單作為保證金手續費,上期所、鄭商所、大商所、廣期所均將免收;對套期保值交易手續費,上期所、大商所、廣期所減半收取,鄭商所免收套保開倉費用;中金所減半收取股指期貨和國債期貨交割手續費、股指期權行權(履約)手續費。
這並非是國內期貨交易所首次實施手續費減免措施。與去年年底官宣的減免措施相比,鄭商所將“套期保值交易手續費減半收取”調整為“免收套保開倉費用”,上期所將標準倉單作為保證金手續費從按0.1%(年化)收取調整為免收,大商所、廣期所、中金所維持上輪減免措施不變。
今年以來,期貨市場成交量與成交額均實現顯著增長。來自中國期貨業協會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國期貨市場累計成交量為8116.71百萬手,同比增長14.74%;累計成交額為675.45萬億元,同比增長20.19%;截至11月末,全國期貨市場持倉量較上月增長7.14%。
具體來看,按今年前11個月成交額排序,中金所同比增長36.88%至231.32萬億元,上期所同比增長16.57%至216.64萬億元,大商所同比增長5.08%至93.70萬億元,鄭商所同比增長2.17%至80.57萬億元,上期能源同比下降6.52至27.18萬億元,廣期所同比增長159.36%至26.03萬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5家期貨交易所此次發布的減免措施,都明確將交易所認定的高頻交易者排除在外。實際上,高頻交易已是監管重點,中國證監會在今年6月發布的《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提到,重點突出對高頻交易的監管,要求期貨交易所對高頻交易實行重點管理,密切監測監控高頻交易行為變化,及時評估市場影響。
業內人士也指出,高頻交易涉及的許多策略對金融市場來説並不新鮮,但是借助算法自動下單、數據低延時傳輸等新的技術手段,這些策略在高頻交易的模式下可以更大程度地影響市場,對高頻交易的精準監管可降低市場過度波動的風險,也是在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