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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顧問業務違規 國泰海通等多家券商年內被採取監管措施
2025-12-12 記者 柳川 來源:經濟參考網

近日,深交所發布監管信息,對國泰海通(601211.SH)採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對獨立財務顧問主辦人朱凱凱、林子鵬被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監管函顯示, 2023年12月8日,深交所受理的節能鐵漢(300197.SZ)發行股份購買資産並募集配套資金申請,國泰海通為項目獨立財務顧問,朱凱凱、林子鵬為項目主辦人。

經深交所查明,標的公司大地修復部分項目存在提前確認收入的情況,該問題對標的公司財務數據産生了實質性影響。

一是對大地修復2022年、2023年營業收入的影響金額分別為6638.64萬元、-473.77萬元,佔大地修復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1.35%、-0.81%;二是對大地修復當期利潤總額的影響金額分別為1695.41萬元、-63.49萬元,佔大地修復當期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46.98%、-1.13%。

深交所認定,國泰海通對大地修復部分項目收入確認、成本核算準確性執行的核查程序不到位,發表的核查意見不審慎。對此,深交所決定,對國泰海通採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對獨立財務顧問主辦人朱凱凱、林子鵬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並記入誠信檔案。

《經濟參考報》注意到,這是監管本月以來針對券商財務顧問業務的第二次行政監管措施。此前12月5日,安徽證監局發布處罰決定,在富煌鋼構(002743.SZ)並購過程中,華泰證券(601688.SH)、國元證券(000728.SZ)作為財務顧問,未對標的公司合肥中科君達視界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收入確認跨期問題保持充分的職業審慎、未充分核查中科視界與部分經銷類客戶的交易實質,導致製作、出具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存在不實記載。

根據相關規定,安徽證監局對國元證券、華泰證券、及其主辦人楊少傑、劉民昊、劉偉、於兆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2025年以來,針對券商財務顧問業務,監管已對6家券商採取監管措施。6家券商分別是國泰海通、國元證券、華泰聯合、粵開證券、東海證券、東方證券。對上述券商,監管大體上採取了警示、通報批評的監管措施,東海證券則被監管採取了行政處罰的監管措施。

2025年7月3日,東海證券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東海證券在擔任上述資産重組獨立財務顧問的項目中,出具的相關文件存在重大遺漏、虛假記載,在獨立財務顧問業務中未勤勉盡責。具體包括:未為尚未完結的持續督導工作重新指定財務顧問主辦人;未審慎核查其他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未保持職業懷疑,未對標的公司業績承諾實現情況進行充分核查和驗證。因此,證監會擬決定對東海證券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1500萬元,並處以4500萬元的罰款。

2024年9月,證監會發布《關於深化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市場改革的意見》,業內稱為“並購六條”。其中提到,引導證券公司加大對財務顧問業務的投入,充分發揮交易撮合作用,積極促成並購重組交易。Wind數據顯示,2025年上半年上市券商合計實現財務顧問業務凈收入19.02億元,同比增長6.44%,其中23家上市券商財務顧問業務凈收入均實現同比增長,中銀證券、國金證券等6家上市券商財務顧問業務凈收入同比增長超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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