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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期間隱瞞乾股代持 廣東證監局責令思林傑改正
2025-12-09 記者 程靜 來源:經濟參考網

  12月8日,思林傑(688115.SH)發布公告稱,公司近期接受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現場檢查時,被發現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募集資金使用不規範等問題。基於上述違規情況,監管部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對5名公司相關負責人出具警示函,具體包括董事長周茂林、董事兼總經理劉洋、時任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勞仲秀、董事會秘書陳夢媛以及財務總監高海林。

  就在幾天前,上交所也發布公告指出,思林傑在四年前的IPO期間,存在隱瞞股權代持問題,導致公司招股説明書以及上市至今的定期報告中持股信息披露不準確。上交所因此對思林傑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上交所公告詳細披露了股權代持的具體情況:2018年2月,王某出資908.99萬元獲取2%思林傑股份,同時取得周茂林、劉洋口頭承諾贈送的2%乾股,上述合計4%股份均由二人代持。2021年4月,二人退還王某出資款,解除有對價的2%股權的代持關係,但贈送的2%乾股在2022年4月公司上市後稀釋至1.32%,且該乾股代持關係自2018年2月至2025年7月前從未解除,也未對外披露。

  募集資金使用方面,思林傑違規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用途超出招股書約定。2022年,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募投項目先期投入時,將非募投項目建設人員的薪酬納入置換範圍,該行為不僅超出招股説明書所列用途,且未履行相應審議程序,導致相關置換公告披露不準確;二是存放不規範。公司超募資金賬戶中存放了部分補充運營資金,超出第三方存管協議約定的資金用途,相關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報告也存在披露不準確的問題。

  思林傑在公告中&&,將高度重視以上問題,後續加強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學習,積極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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