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衞生健康委辦公廳日前發布《基層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務能力建設指引》,指導各地根據需要促進基層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務能力建設,提供“一站式”功能整合的基層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務。
指引明確了五個方面的建設內容,包括:對轄區居民開展慢性病預防、診療、健康管理服務以及轉診、信息匯總流轉等核心功能;合理劃分健康服務區與診療區,做到功能分區明確、導向標識清晰、人員動線流暢;配備全科醫生、中醫醫師、公共衞生醫生、藥師、護士等衞生專業技術人員;根據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務的需要配備相關設施設備;加強數智化應用,推進實現診療、體檢、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等方面信息數據交匯共享。
基層慢性病健康管理主要承擔諮詢與篩查、診斷與治療、隨訪與健康指導等任務,具體包括提供健康諮詢和預約掛號、健康自檢、採集居民健康信息、簽約或續約家庭醫生、分類分級健康管理、轉診、隨訪、健康指導、數據分析等服務。
為加強服務質量管理,指引要求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嚴格執行有關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務指南,規範服務流程和內容。緊密型醫聯體牽頭醫院或上級醫院相關專病科室應加強對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的指導和質量控制,持續改進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務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