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夏幸福(600340.SH)發布被債權人申請預重整公告,隨後其董事王葳登報聲明公開質疑華夏幸福預重整,日前,這場風波又出後續。
11月21日,華夏幸福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下稱“債委會”)第十二次主席團會議表決通過了《授權主席單位平安資管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華夏幸福進行專項財務盡調的議案》並形成了會議決議,根據工作安排,債委會工作組將自2025年11月24日起進駐華夏幸福,開展專項財務盡調的前期準備工作。
根據決議,債委會授權平安資産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平安資管”)以債委會名義從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中聘請一家有專業能力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華夏幸福公司財務狀況開展專項盡職調查工作,簽署聘請合同,相關費用由華夏幸福公司承擔,整體費用預計不超過300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早在2021年,華夏幸福已成立債委會進行債務處置。主席單位由中國工商銀行、平安資管、廊坊銀行(後增補)出任;副主席單位由中國農業銀行、渤海銀行、中信信託、光大證券出任;其他主席團成員還包括中融國際信託、陜西省國際信託、招商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信銀行等。
據本報此前報道,華夏幸福發布公告稱,其債權人以華夏幸福未按期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廊坊中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同時申請啟動對華夏幸福的預重整程序。華夏幸福在公告中&&對預重整無異議。
11月19日,華夏幸福現任董事王葳公開發表聲明,對華夏幸福的預重整程序提出異議。王葳稱對華夏幸福發布預重整公告一事完全不知情,並指出該行為違反了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會議事規則、公司治理的基本程序。
此外,《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11月21日,華夏幸福在投資者平台上&&,該公司是在收到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及預重整《告知函》、法院送達的《通知書》後,知悉被債權人申請重整及預重整事項,並按規定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
同時,華夏幸福進一步&&,根據《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規定,上市公司(預)重整有兩種申請模式,一種是被債權人申請,一種是上市公司主動申請。被債權人(預)重整申請不需要提交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只有上市公司主動申請,才需要提交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近日被債權人申請重整及預重整事項並&&無異議,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