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龍江證監局披露了一則券商投資部原總經理“老鼠倉”交易被罰案例。儘管相關交易未産生非法所得,但當事人仍因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違規買賣股票等行為,被處以470萬元罰款。除此之外,年內還有重慶證監局、吉林證監局、安徽證監局、上海證監局等多地證監局開出了“老鼠倉”交易相關罰單。監管部門對“老鼠倉”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正在不斷加強。
“老鼠倉”未盈利仍被處罰
黑龍江證監局近日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時任某券商證券投資部總經理湯某明,因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違規買賣股票等行為,被處以470萬元罰款。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湯某明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間,先後在某證券公司證券投資部實際履職並擔任總經理,憑藉職務便利知悉公司自營賬戶股票投資交易、持倉情況等未公開信息。隨後,湯某明實施了包括控制使用“邢某”“羅某英”“胡某娟”國泰海通賬戶進行趨同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作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等多項違規行為。
具體來看,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間,湯某明控制使用“邢某”“羅某英”“胡某娟”三個賬戶,在滬深兩市累計趨同買入中國衛星、保利發展、金地集團、中信證券等多只股票,趨同買入金額合計達55134.9萬元,佔其總體買入金額的77.54%,累計無違法所得。
同時,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間,湯某明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明示、暗示邢某、謝某從事相關交易活動,兩人控制的多個賬戶累計趨同買入金額分別為9771.34萬元和11385.75萬元,累計均無違法所得。
此外,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間,湯某明作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還控制使用“邢某”國泰海通賬戶、“羅某英”國泰海通賬戶、“胡某娟”國泰海通賬戶在滬深兩市累計買入股票金額(剔除趨同交易部分後)共計14010.95萬元,無違法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湯某明本人及被暗示者的相關交易均未産生違法所得,但黑龍江證監局依據相關規定,對湯某明作出了分項處罰:對違法買賣股票行為罰款20萬元,對利用未公開信息自行交易及暗示他人交易行為分別罰款250萬元和200萬元,合計罰款470萬元。
加大違法行為打擊力度
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已查處多起券商、基金從業人員“老鼠倉”案件,涉事人員覆蓋公司高管、技術骨幹等多個關鍵崗位。
今年1月,因其存在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暗示他人交易及違規買賣股票等行為,重慶證監局對湘財證券原總裁、高級顧問孫永祥作出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間,孫永祥控制余某婷東方證券賬戶和孫某韜湘財證券賬戶,從事與未公開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同期,孫永祥明示、暗示傅某東、朱某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此外,作為證券從業人員,孫永祥還借用余某婷東方證券賬戶和孫某韜湘財證券賬戶買賣股票,扣除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部分,交易金額11669.52萬元,盈利721.29萬元。
為此,重慶證監局決定,對孫永祥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的違法行為,責令依法處理其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對孫永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違法行為,以及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違法行為,均處以200萬元罰款,合計沒收違法所得721.29萬元,並處1121萬元罰款。
今年5月,吉林證監局對華泰證券原分管投研系統建設負責人邵某發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顯示,2023年1月6日至11月10日期間,邵某通過X系統獲取自營賬戶持倉股票名稱、股票數量等未公開信息,控制“楊某”賬戶與華泰證券自營賬戶趨同交易58隻股票,買入金額3153.38萬元,盈利19.39萬元;此外,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邵某在2010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間違規炒股14年,累計買入3.47億元,虧損262.61萬元。
處理結果顯示,吉林證監局對邵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9.39萬元並處罰款,合計罰沒107.57萬元;對其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的違法行為也處以罰款。
同月,安徽證監局對中信證券信息技術中心高級經理李海鵬作出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2018年12月起,李海鵬通過CRM系統獲取未公開信息,2019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間,控制妻子及妻子姊妹賬戶組,與高某睿遠基金趨同交易76隻股票,交易金額2900.38萬元,盈利213.14萬元。安徽證監局對李海鵬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13.14萬元,並處以213.14萬元罰款,合計罰沒426.28萬元。
此外,上海證監局日前披露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也或與海富通基金前基金經理“老鼠倉”事件相關。根據相關公告,上海證監局對當事人楊某嘉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決定對楊某嘉責令改正,並處以50萬元罰款。值得注意的是,海富通基金前基金經理楊寧嘉自2021年9月起在海富通基金擔任基金經理,先後管理3隻基金;2024年10月,他因“個人原因”卸任了基金經理職務,並離開海富通基金。
近年來,監管部門對“老鼠倉”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強。證監會數據顯示,2024年,證監會依法從嚴查辦證券期貨違法案件739件,作出處罰決定592件、同比增長10%,處罰責任主體1327人(家)次、同比增長24%,市場禁入118人、同比增長15%;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線索178件,同比增長51%。從案件構成看,內幕交易案件、操縱市場案件分別達到了178件、71件。
(實習生周夢琪對本文亦有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