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低碳産業是指運用先進的技術和能源,在生産過程中減少對傳統化石能源消耗和自然環境負面影響的産業。近年來,我國綠色低碳産業在發展過程中取得了積極成效,同時也面臨技術瓶頸待突破、市場機制不完善、産業協同不足、政策落實偏差等挑戰。為推動綠色低碳産業持續健康發展,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等各方共同努力。
我國綠色低碳産業發展成效顯著
隨着人們對於全球氣候變化問題和環境保護的意識日益增強,綠色低碳産業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向,産業規模持續擴大,技術創新不斷推進,政策體系逐步完善。

近日,觀眾在2025世界智能産業博覽會上參觀體驗電動空中出租車“VoloCity”。新華社記者 唐奕 攝
一是産業規模持續擴大。隨着國家加大對綠色低碳産業的重視和政策支持力度,我國深入推進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綠色低碳産業規模不斷擴大。當前,我國綠色低碳産業産值規模約為11萬億元,擁有相關企業超過200萬家,特別是新能源、電動汽車、節能環保等産業蓬勃發展,鋰電池和光伏産品的綠色競爭優勢凸顯,增強了我國國際競爭優勢。以新能源産業為例,截至2024年底,我國風電裝機容量達到5.2億千瓦,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達到8.9億千瓦,均位居世界前列。同時,節能環保産業也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涵蓋了節能技術與裝備、環保産品與服務、資源循環利用等多個領域。
二是技術創新不斷推進。技術創新對綠色低碳産業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我國在新能源發電、儲能、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技術突破。一方面,新型光伏材料和技術不斷涌現,光伏電池的轉換效率不斷提升;另一方面,我國掌握了大容量風電機組的設計與製造技術,風電機組的效率和可靠性不斷提高。同時,我國在電池、電機、自動駕駛等方面的技術取得了顯著進展,部分技術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而且,我國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和氫能技術等前沿領域還開展了大量研究和試點工作,為綠色低碳産業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技術基礎。
三是政策體系逐步完善。近年來,我國&&了一系列發展綠色低碳産業的政策措施,逐步構建起較為完善的政策體系。一方面,《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等重要文件印發,明確了綠色低碳産業發展的目標、任務和政策導向。另一方面,我國從産業布局、技術創新、市場培育等方面對綠色低碳産業進行引導和支持。同時,還通過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方式,鼓勵企業加大綠色低碳産業投入;推出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産品,為綠色低碳産業發展提供多元化的融資渠道。
綠色低碳産業發展面臨的短板和不足
儘管我國綠色低碳産業發展迅速,但在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從而確保産業健康穩定發展。
一是技術瓶頸有待加快突破。儘管我國在綠色低碳技術領域取得了一定進展,但仍面臨一些關鍵技術瓶頸。在氫能技術方面,我國制氫、儲氫和加氫技術成本較高,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滯後,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氫能産業大規模發展。在儲能技術方面,電池儲能成本較高,能量密度和循環壽命有待進一步提高,大規模儲能技術應用受到限制。在CCUS技術方面,二氧化碳捕集能耗高、成本大,利用和封存技術仍處於研發和試點階段,距離商業化應用仍有較長距離。
二是市場機制有待繼續完善。綠色低碳産業的發展離不開完善的市場機制,但目前我國綠色低碳産業市場機制還存在諸多問題。綠色産品和服務的市場定價機制不合理,導致了綠色低碳産品的環境價值難以充分釋放,在很大程度上也導致綠色低碳産品缺乏價格競爭力。同時,綠色低碳産業的市場准入和退出機制尚不健全,部分領域存在低水平重復建設和惡性競爭現象。
三是産業協同能力有待提升。綠色低碳産業是一個跨領域、跨行業的綜合性産業,需要各産業之間加強協同合作。目前,我國綠色低碳産業協同能力不足,産業鏈上下游企業之間的合作不夠緊密,産業配套能力有待提高。在新能源汽車産業方面,電池原材料供應、電池製造、整車生産、充電設施建設等環節之間存在協同不暢問題,影響了新能源汽車産業的整體發展效率。在節能環保産業方面,技術研發、設備製造、工程服務等環節之間的銜接不夠緊密,難以形成完整的産業鏈條。
四是政策落實有待加力加效。儘管我國&&了一系列支持綠色低碳産業發展的政策舉措,但部分地方政府對綠色低碳産業發展的認識不足,政策執行效果不佳,一些政策在制定過程中缺乏充分的調研和論證,與實際産業發展需求脫節。同時,不同部門、不同層級的政策之間存在衝突和矛盾,影響了政策的整體效力。此外,政策的跟蹤評估和調整機制也存在不完善之處。
多措並舉破解綠色低碳産業發展難題
第一,強化技術創新驅動。一是更好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加大企業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投入,鼓勵企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採取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等方式,支持企業開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活動,鼓勵企業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瓶頸。二是加快技術創新平台建設。積極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培育一批國家級綠色低碳技術創新中心和重點實驗室,進一步提升技術創新能力。
第二,完善市場機制建設。一是建立合理的綠色産品和服務市場定價機制。加快推進碳市場建設,完善碳定價機制,探索有利於促進碳減排的價格支持政策。加強市場監管,打擊不正當定價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二是健全綠色低碳産業市場准入和退出機制。規範市場秩序,明確准入門檻,制定綠色低碳産業目錄,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和惡性競爭。完善企業退出機制,定期對綠色低碳企業進行評估,未達標準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或者主動退出。
第三,加強産業協同發展。一是提升産業協同能力。加強綠色低碳産業鏈上下游企業合作,建立産業聯盟和協同創新機制,促進産業鏈各環節之間的信息共享與協同發展。二是加強産業集聚效應。優化産業布局,引導綠色低碳産業向産業基礎好、配套能力強的地區集聚,形成産業集群效應,提高産業配套能力。推動綠色低碳産業與其他傳統産業融合發展,鼓勵傳統産業通過綠色低碳技術實現轉型升級。
第四,提升政策執行效力。一是加強政策執行效果。加大對地方政府的監督與指導,提高地方政府對綠色低碳産業發展的認識,確保政策執行有力有效。同時,充分開展調研和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不斷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學性和針對性。二是提高政策協同效力。加強政策之間的協同性,建立跨部門、跨層級的政策協調機制,避免政策衝突與矛盾,完善政策的跟蹤評估和調整機制,定期評估政策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並進行調整和完善,確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續性。
(作者係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