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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因財務信披不準確等被責令整改
2024-12-06 記者 李晃 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金花股份近日發布公告稱,因公司存在2023年半年報、三季報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等違規情形,陜西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並對公司董事長邢雅江等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這並非金花股份首次被罰,今年以來,該公司曾因2023年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隱瞞董事長涉嫌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等問題,先後遭到監管處罰。

  屢遭處罰的背後,金花股份業績亦承受較大壓力,其扣非凈利潤已連續兩年下降,且今年前三季還在繼續走低。值得一提的是,金花股份的利潤大部分被其銷售費用蠶食。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公司銷售費用率均處於50%以上高位且近三年還在持續攀升。與同行業公司對比來看,在A股72家中藥公司中(依據申萬三級行業分類),金花股份近三年銷售費用率分別高居行業第二、第四、第三。

  存在三方面違規情形

  根據金花股份收到的來自陜西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公司存在三方面違規情形,包括2023年半年報、三季報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未及時披露關聯方期間資金佔用情形以及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不規範。

  具體而言,金花股份分別於2023年6月、8月申購華銀穩健成長4號私募基金2000萬元、基成盈贏寶私募基金1000萬元,將其計入以公允價值變動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中核算。金花股份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三十五條規定,在2023年半年度、三季度及時將前述金融資産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導致2023半年報少計公允價值變動損失209.31萬元,利潤總額多計209.31萬元,2023年三季報少記公允價值變動損失1054.20萬元,利潤總額多計1054.20萬元。

  與此同時,金花股份在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間,存在通過預付第三方款項的形式,相關資金轉出後流入公司董事長邢雅江實際控制企業的情形,第三方隨後將預付款退回公司,實質構成關聯方期間資金佔用,金額累計5200萬元。

  此外,金花股份還將暫時補充流動資金間接用於股票交易。據了解,金花股份將閒置募集資金用於臨時補充流動資金,部分募集資金轉至金花藥廠用於日常經營。經查,金花藥廠將部分資金轉回公司一般戶後,金花股份用於買賣股票,導致期末無法足額將該部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2023年12月,通過向第三方自然人臨時借款3000萬元,才足額歸還募集資金。

  基於此,陜西證監局認為,金花股份董事長邢雅江、總經理兼代財務總監韓卓軍、董事會秘書孫明對上述違規事項負有責任。根據相關規定,陜西證監局決定對金花股份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責任人邢雅江、韓卓軍、孫明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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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次因信披違規被處罰

  今年以來,金花股份就多次因為信披違規問題被監管處罰。

  此前6月19日,上交所發布《關於對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由於2023年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上交所對金花股份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經查明,1月27日,金花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稱,預計公司2023年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2092.41萬元至-1606.67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出現虧損;預計2023年扣非凈利潤為709.27萬元至922.91萬元。

  3月28日,金花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稱,經公司財務部門再次測算,並經與公司年審會計師溝通,預計公司2023年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4900萬元至-420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出現虧損;預計公司2023年度實現扣非凈利潤200萬元至300萬元。

  4月26日,金花股份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3年度歸母凈利潤為-4289.06萬元,扣非凈利潤為300.47萬元。

  上交所認為,金花股份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實際的歸母凈利潤、扣非凈利潤與預告金額差異幅度分別近105%、58%,影響了投資者的合理預期。同時,公司遲至2024年3月28日才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時。鋻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決定對金花股份及時任董事長邢雅江、時任總經理(代行財務總監)韓卓軍、時任董事會秘書孫明予以通報批評。

  6月21日,金花股份也因此收到陜西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陜證監措施字【2024】15號),決定書顯示,由於公司業績預告披露的歸母凈利潤與年度報告數據存在較大差異,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根據相關規定,陜西證監局決定對金花股份及邢雅江、韓卓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除了業績預告數據披露不準確,金花股份還隱瞞董事長涉嫌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公司也因此受到監管處罰。

  8月23日,金花股份發布《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陜西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稱,經核查舉報線索,陜西證監局發現金花股份董事長邢雅江因涉嫌犯罪於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機關採取了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該事項屬於應立即披露的重大事件,但金花股份至今未披露。根據相關規定,陜西證監局決定對金花股份及邢雅江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責令其在收到本決定書後立即披露邢雅江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具體情況,説明事件起因、最新進展及對公司的影響等。

  在監管關注下,金花股份才披露出其董事長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相關情況。據了解,邢雅江繫於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7月26日期間被公安機關採取取保候審的措施。經金花股份向邢雅江核實,前期因其他人員涉嫌私自刻製與公司無關的其他公司印章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其向公安機關供述係邢雅江知悉並受其指使,致使邢雅江成為涉案人員。

  金花股份亦因此受到上交所處罰。8月26日,上交所發布了《關於對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上交所指出,公司董事長涉嫌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是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和投資者決策産生重大影響的事件。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重大事項及進展,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基於此,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決定對金花股份及時任董事長邢雅江予以監管警示。

  扣非凈利潤呈持續下滑態勢

  公開資料顯示,金花股份成立於1996年2月14日,於1997年6月12日登陸上交所,主要從事骨科中成藥、免疫類藥品等産品的生産及銷售,公司主要産品包括金天格膠囊、金花牌轉移因子膠囊、轉移因子口服液等。

  深耕醫藥行業多年的金花股份近年來業績明顯承壓。年報數據顯示,2018年至2023年,金花股份營業收入分別為7.45億元、7.55億元、6.68億元、5.34億元、5.79億元、5.65億元;扣非凈利潤依次為0.38億元、0.13億元、0.26億元、0.36億元、0.04億元、0.03億元。在扣非凈利潤已連續兩年下滑的情況下,金花股份今年前三季度扣非凈利潤仍繼續走低。三季報顯示,公司前三季實現營收4.19億元,同比增長4.00%;實現扣非凈利潤0.17億元,同比下降13.23%。

  值得一提的是,金花股份的利潤大部分被其銷售費用蠶食。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2018年至2023年,金花股份銷售費用率分別為52.59%、55.32%、54.98%、59.00%、59.82%、60.56%,均處於50%以上高位且近三年還在持續攀升。與同行業公司對比來看,在A股72家中藥公司中(依據申萬三級行業分類),2021年金花股份以59.00%的銷售費用率高居第二名,2022年以59.82%的銷售費用率高居第四名,2023年以60.56%的銷售費用率高居第三名,近三年銷售費用率排名均位於行業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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